晨報訊 女網友來南京后無處落腳,歲女男大學生好心將她留宿在自己的孩網租屋里,怎想卻是行竊引狼入室!第二天,留字女孩在字條上輕描淡寫來了句“我不是歲女好人”,可這樣就能夠文過飾非嗎?
朱翔22歲,孩網是行竊南京的一名大學生,不過他并不住在學校里,留字而是歲女自己在外租房,生活很自由。孩網泡網吧是行竊朱翔最大的興趣愛好,今年3月9日晚,留字他在租屋樓下某網吧上網聊天,歲女遇上了女網友“甜心”。孩網“甜心”是行竊江西妹子,才19歲。她稱,當天到了南京,原本是找朋友玩的,不料一直聯系不上,這樣就沒地方落腳,只能呆在網吧里過夜了。
之前,朱翔和“甜心”聊過好幾次,對她印象不錯,男生一看時間,已經是深夜11點45分了。想到單身女孩留宿網吧挺危險的,朱翔生出憐愛之心:“要么你今晚先住到我這里吧!”女孩打車從城北來到城東,朱翔將她領到租屋里,把床鋪讓給她,然后自己出去上了一夜的網。
按說旅途勞頓,“甜心”應該倒床就睡,可女孩心眼蠻多,待朱翔離開后,她愈發精神起來,在屋子里好好搜羅了一遍,找出一臺筆記本電腦。第二天清晨,朱翔還沒回來,“甜心”整裝待發,臨走時還特意找了張皺巴巴的白紙,歪歪扭扭地寫道:“謝謝你讓我住,不好意思,我不是好人。你的電腦借我一用,日后還你,拜拜!”女孩覺得,如此便可以心安理得偷走人家的東西。出門后,她打車來到珠江路二手市場,將贓物賣了1300元。
朱翔回家后看到字條,很是懊惱,他怎么也沒想到,“甜心”居然是個小偷。他立即返回網吧,在網上下了“最后通牒”,命令“甜心”立即歸還電腦。未果后,他向警方報案。警方于當日將“甜心”抓獲。歸案后,女孩稱,自己的真名叫方娟,以借宿名義到網友家行竊,已經不是一回兩回了。日前,方娟因涉嫌盜竊罪被玄武檢方提起公訴。(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作者:玄檢 束宇/來源: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