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 (記者 羅 沙 馮家順)記者1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目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法對犯罪校園暴力問題不容忽視。未成近三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年人人民法院2021年至2023年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嚴重依法判處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該懲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處的懲處2%至2.5%。
最高法公布的最高數據同時顯示,對于已滿12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殺人、法對犯罪重傷害犯罪,未成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年人人民法院共審結此類案件4件4人,嚴重依法犯罪人年齡在12至13歲之間,該懲被依法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處的懲處
最高法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積極采取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方式,強調審判既要成為對失足未成年人懲戒處罰的公堂,又應作為挽救教育的課堂。處罰上堅持“寬容但不縱容”,對于主觀惡性深、危害嚴重、特別是屢教不改的,該懲處的依法懲處,發揮警示教育作用,還被害人以公平,示社會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