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加強國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門印發《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電動其中規范條件從企業布局、自行工藝裝備、車行產品質量與管理、業管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部門安全生產、發文勞動者權益保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障等七方面提出要求。電動
規范條件提出,自行在產品質量與管理方面,車行鼓勵企業或所屬集團加大研發投入,業管針對消費者升級需求,部門發展輕量化、智能化、網聯化電動自行車產品,開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廣應用等;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企業應建有完善的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體系,加強經銷商管理,提供規范使用和維護保養知識,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鋰離子蓄電池等蓄電池產品等。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國內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為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充換電、報廢回收等各環節安全水平,制定規范條件及管理辦法。
《 人民日報 》( 2024年05月09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