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A訊 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年國若干意見》以及《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國家能源局日前下達了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新增在綜合考慮各地區資源條件、光伏規模發展基礎、發電電網消納能力以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因素基礎上,建設全年新增備案總規模1400萬千瓦,千瓦其中分布式800萬千瓦,年國光伏電站600萬千瓦。新增
國家能源局要求,光伏規模各省區市2014年新增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的發電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總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下達的規模指標,超出規模指標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國家補貼資金支持范圍。個人在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千瓦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受到地區規模指標限制時,年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向國家能源局申請增加相應規模指標。新增鼓勵各地優先備案采用新技術、光伏規模新產品的光伏發電項目。
國家能源局強調,對于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等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較大的省區,如發生限電情況,將調減當年建設規模,并停止批復下年度新增備案規模。
責任編輯: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