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青海權典一年你是否遇到過消費難題?又是否踩過消費陷阱?3月11日,青海省消費者協會發布2021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案例涉及家裝、大消汽車維修、型案餐飲服務等多個領域。青海權典通過發布典型案例,公布充分發揮提示警示作用,大消著力構建社會各界力量共同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型案良好格局。
案例一 炕連柜尺寸引爭議 消協調解化糾紛
【案情簡介】
2021年6月3日,青海權典消費者包某到省消協投訴,公布稱其3月14日與西寧某裝飾公司簽訂家裝合同,大消其中注明3個炕連柜定制尺寸為50平方米,型案但裝修過程中,青海權典該公司提出實際尺寸為58.8平方米,公布要求消費者給付多出尺寸定制費用。大消包某對此持異議,與經營者多次協商無果后投訴至省消協。
【處理結果】
本案中爭議的8.8平方米炕連柜定制費用,經消協調解,經營者、消費者各承擔一半。對此,雙方贊同。
案例二 我省首例消協支持家裝類訴訟終審獲勝
【案情簡介】
2020年10月,消費者楊某投訴青海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家裝合同違約,稱該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裝飾裝修工程,并且拒絕承擔違約責任。經與經營者協商無果后,投訴至省消協。
【處理結果】
經調查,楊某投訴情況屬實,省消協多次調解無果后終止調解,啟動支持訴訟程序。2020年12月,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21年2月作出一審判決,支持消費者訴求,判令該公司退還消費者超付的工程款,并承擔違約責任。該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1年5月17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后,駁回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案例三 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案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10日,消費者趙先生投訴某金融公司,稱其辦理個人貸款項目時被購買了多項保險,收取了額外費用。與經營者協商無果后,投訴至省消協。
【處理結果】
經調查,消費者通過APP客戶端辦理業務時,全程自行辦理并授權確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經營者存在未詳細告知和向消費者解釋業務具體內容,便讓消費者自行通過線上辦理,導致消費者對于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產生誤解。據此,省消協最終建議雙方各承擔一半責任,雙方認可。
案例四 消協助消費者獲得萬元賠償
【案情簡介】
消費者張先生在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上投訴,稱他在格爾木市的某4S店花費7200元維修寶馬車輛的前保險杠,結果該4S店維修該車的前保險杠不是正品而是次品,找經營者討個說法,卻不予理睬,遂投訴。
【處理結果】
經調查,該4S店的負責人承認以次品冒充正品銷售的行為。最終退還消費者修車費用7200元,并給予消費者賠償1萬元。
案例五 餐飲服務有瑕疵 消協調查助退款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28日,三名消費者到德令哈市某知名餐廳就餐,所點標價為148元的“黃菇燉牛腩”牛肉不新鮮且有多塊骨頭,結賬回家后發現預結單中出現了未點也未上的“撈汁脆肚”且多收了48元,于是引發消費爭議。
【處理結果】
經協調,餐廳愿意依照法律規定予以退費和賠償,消費者放棄索要賠償也放棄全額退款,只選擇退還多收款項和問題菜品的費用,最終退款186元。
案例六 辦卡不告知 消協調查助維權
【案情簡介】
2021年4月1日,消費者仇先生來電投訴,稱其2021年3月在格爾木某超市辦了一張1000元的消費卡,辦卡時超市內的工作人員未告知超市內的個別柜臺的商品不能用充值卡消費。4月1日,當消費者在該超市購買豬肉和香煙時,卻告知不能使用。為此與超市工作人員發生了爭吵,覺得上當受騙,遂投訴。
【處理結果】
經查,消費者投訴屬實,因工作人員辦卡時既未告知消費者哪些能使用充值卡結賬、哪些不能使用充值卡,也未在辦卡處醒目位置張貼辦卡使用須知。超市負責人承諾愿意承擔責任。消費者表示諒解,對處理結果滿意。
案例七 價格標簽忘更換 差價損失誰承擔
【案情簡介】
2021年10月27日,西寧市城北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李某投訴,稱其10月25日在某藥店購買華佗再造丸,標價為39元/盒,回家后發現購物單上價格為48元/盒,遂要求經營者退還差價,但經營者稱由于工作人員疏忽,未及時更換價簽,只按電腦上的價格,可以退貨但不退還差價,消費者表示不認可。
【處理結果】
經調查,該藥店確實存在價格標簽與結賬款項不符的情況,經調解,經營者向消費者誠懇道歉并退還差價。
案例八 產品質量引投訴 創新試驗解難題
【案情簡介】
消費者在大通縣橋頭鎮建設路名家車行購買價值3000元電動四輪汽車電瓶,后因電瓶不存電投訴到大通縣市場監管局橋頭監管所(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通過調解,商家對此電瓶進行了維修,但是仍出現不存電的現象,消費者要求橋頭監管所工作人員繼續對電瓶不存電問題進行處理。
【處理結果】
接到消費者的訴求后,消協工作人員通過做試驗的方式證明商家的電瓶存在漏電情況,商家將消費者前期自行購買價值3000元的電瓶費用退還給消費者,圓滿解決了消費者的困難。
案例九 消費合同遇欺詐 消協調解索賠償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21日,東川工業園區消費者協會接到消費者馬先生投訴。稱其2020年1月7日,在團結橋路某名車經銷商處購買了一輛豐田牌越野車,型號為PRADO4.0L、九個安全氣囊。之后,消費者發現該車輛并非九個安全氣囊,只有兩個安全氣囊。前去協商無果后投訴至東川工業園區消費者協會。
【處理結果】
經調解,雙方最后達成一致并簽訂了《投訴調解協議書》,主要內容包括該店將消費者車輛以74萬元價格回收;消費者還清剩余貸款等內容。
案例十 顧客購物摔骨折 消協助力獲賠償
【案情簡介】
2021年6月20日,消費者韓某到德令哈市某超市購物,在乘坐扶梯時摔倒造成右腳踝骨折,花費大量醫藥費。在醫院治療期間超市對消費者不管不顧,且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消費者無奈投訴至青海省海西州消費者協會。
【處理結果】
經調解,由超市為消費者支付醫藥費22181.67元,支付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二次治療費12660元,同時超市向消費者致歉并慰問。調解協議達成后,保險公司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