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們工人一趟運費多少錢嗎?這個桌子送到家得加40元。吉林具前”這是市消書防8月19日發生在吉林市森鼎家居市場的一幕。即將搬進廣澤紫晶城的買家買賣李女士,遇到了買桌子運費加價的做好問題。
實木桌子不大,合同但是被加很沉,出租車里放不下,吉林具前雇大車跑一趟開價就70元。市消書防而商家的買家買賣態度又很堅決:“大宗買賣多,工人都出去了,做好你這個要送貨就得加錢,合同因為我們再雇人要成本。被加”
李女士反復跟商家談判,吉林具前最后拿出了20元運費由商家送貨。市消書防對此,買家買賣她很氣憤:“這張桌子年初就在這家店看好了,雖然沒付定金,可是價錢已經談好了。房子裝修完了要提貨,這時卻加價,太不合理了!”
在哈達家居市場,買了一整套新屋家具的韓女士也遇到類似問題。她氣憤地告訴記者,她的那套家具早就付過500元定金,結果,拿著銀行卡來提貨時,卻被賣家告知要收取現金,刷銀行卡要多付30元。韓女士說,付定金時賣家沒提過這樣的要求,現在要她拿現金還得現找銀行去取,她還要看貨呢,無奈之下只好認了這30元。
買桌子的李女士認為,賣家以生意好人手少為借口,對“小”生意就在運費問題上隨意加價,是一種有失誠信的行為。韓女士也表示,付了定金還找借口加價,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記者通過詢問市消協工作人員了解到,在家具市場遇到上述問題的消費者很多。該工作人員說,最好是在買賣家具前做好買賣合同書,將可能產生糾紛的問題在合同上做出書面說明,這樣能夠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