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購房高補合肥發(fā)布《合肥市關于進一步調整優(yōu)化房地產(chǎn)政策措施的即落通知》(下稱《通知》)。新政明確實施購房補貼、戶買合肥支持“賣舊買新”、房最優(yōu)化銷售政策,貼萬此外,樓市還指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迎重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磅新
《通知》明確,購房高補2025年5月15日之前,即落凡在合肥市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戶買合肥購房人,給予總房價1%的房最購房補貼;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家庭給予1.5%的補貼;新市民、進城農民、貼萬城市公共服務人員給予2%的樓市補貼;新購買新建車位(庫)的購置人,給予車位(庫)總價款3%的迎重購置補貼;對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內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給予新建商品住房總房價2%的購房補貼。以上補貼標準,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上述補貼政策按就高不重復享受原則。
《通知》還提到在合肥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住宅性質房屋所有權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表示,此類表述即可以通俗理解為“購房即落戶”,這是近期的一個重要的政策創(chuàng)新,也是戶籍政策和購房政策進行有機結合的重要體現(xiàn)。
合肥規(guī)定,市區(qū)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執(zhí)行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由企業(yè)自主銷售。全面取消樓層差價限制,優(yōu)化價格調整機制。支持競自持租賃住房整體轉讓。優(yōu)化車位(庫)與住宅同步銷售政策、車位(庫)增購政策。
合肥同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jù)《通知》,將對剛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10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70萬元;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12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84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合肥此次也緊跟潮流,明確支持“賣舊買新”。指導行業(yè)協(xié)會探索建立新房與二手房便捷換購通道,幫助購房群眾“以舊換新”,引導經(jīng)紀機構降低居間服務費率;鼓勵合房租賃公司等國有企業(yè),根據(jù)需要,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于市場化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豐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據(jù)悉,除《通知》第1條明確的“賣舊買新”“買新賣舊”購房補貼外,為進一步加強新房、二手房市場聯(lián)動,合肥參照其他城市做法,采取市場化“幫賣”與鼓勵國企市場化“回購”兩種措施,進一步暢通賣舊買新渠道,支持“以舊換新”。
另外,《通知》還提到將優(yōu)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即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只核查購房家庭所購房屋所在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的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例如,張三家庭在廬陽區(qū)有一套住房,但在包河區(qū)無住房,其在包河區(qū)新購住房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據(jù)嚴躍進分析,合肥新政比較系統(tǒng)地對存量房產(chǎn)的盤活做了分析,在傳統(tǒng)購房層面,其也明確推進房票制度、公積金貸款額度上調、購房補貼全范圍支持、首套房認定等標準降低、推進改善性住房建設等,都有助于促進新房在內的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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