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渤海新聞網消息 為切實履行藥品監管職責,中國責令進一步強化藥品零售企業經營管理,藥店藥品業被規范藥品零售企業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曹行為,自今年3月起,妃甸曹妃甸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強化零售企業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零售共檢查藥品經營企業32家,經營家企對30家藥品經營企業給予警告,管理改正并責令限期改正。中國責令
該局重點檢查了銷售處方藥是藥店藥品業被否憑處方;執業藥師是否在崗;實施電子處方的是否有協議,現場是-曹否能連線開具處方;處方留存是否齊全;經營企業購進藥品渠道是否正規。同時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妃甸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擺放;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強化不得采用開架自選方式銷售,零售并做好處方審核、經營家企留存和記錄工作;駐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應當掛牌告知“執業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執業藥師不在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在現場檢查過程中,針對部分藥品零售企業應用網上遠程診療系統,開具電子處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與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員進行交流,確保遠程診療系統和電子處方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