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險意識應增強
旅游,旅游購買旅游保險的保險意識,在我國,意識應增還不是旅游很普遍。正值我國學校寒假、保險春節長假來臨之際,意識應增許多人都在籌備旅游計劃,旅游但在此同時,保險應該增強購買旅游保險的意識應增意識,為了自己和家人更應該購買旅游保險。旅游據了解,保險按目前有關規定,意識應增旅行社責任險屬于強制性必買險種,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則屬于推薦購買的保險險種。由于買不買意外險由游客自己決定,意識應增而國人保險意識很差,導致出游的人數日漸增多,但購買旅游意外險的游客卻少得可憐。即使在北京這樣保險業相對發達的城市,旅游意外險的投保率也非常低。 國家旅游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游客很少買意外險,一方面因為許多人對其不重視,認為反正就這么三五天,不會有什么大事,抱著僥幸心理省些小錢;另一方面是許多游客根本就沒有搞清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兩個險種的區別及各自的理賠范圍。誤以為旅行社責任險已經附帶了游客發生意外的保險責任。 這些心存誤解的旅游者面對旅行社推薦意外險時往往如此表示:既然旅行社已經有保險,我干嗎還買?即使10塊錢我也不買!“這是個保險意識問題,也是個保險常識問題,他們不知道如果游客只買了旅行社責任險,在旅游中出了問題,但不是因為旅行社的過失,保險公司就不會給你賠。”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投訴部門的一位負責人說。“實際上人們應該買一個終生意外傷害保險,不管旅游還是不旅游,有了這個保險就什么都好辦了。但咱們的國民意識還沒有上升到這個地步。”他話語中流露著無奈和遺憾。 一位業界人士提醒旅游者:如果游客購買了旅游意外險,一旦在旅途中發生意外,如屬于旅行社責任,游客便可獲雙份賠償;即使是屬于游客自身的責任,也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目前,國內游的最高賠付金額為10萬元至30萬元,境外游則為30萬元至50萬元。 國家旅游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消費者看到災難頻發,有恐懼心理情有可原,你有謹慎判斷珍惜生命的自由,但你不能既想保命又不承擔一點兒損失,那要由誰來承擔呢?旅游團實際操作并非像一些消費者想的那樣,以為我人不出去就沒有花錢。”他說,這類情況,實際上旅行社和旅行者雙方在合同范本里都有約定,現在就應有規從規有約從約,按照已約定的原則去執行,才合情合法。 災難歸災難,恐懼歸恐懼,人們勢必還要旅游。那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旅游者的安全?業內人士認為,這并非是哪一方可獨攬的責任,旅行社要給旅游者提供一個安全的旅游產品,媒體要不斷地宣傳呼吁,使我們的消費者盡快成熟起來。相關方面還要建立起真正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和應急系統,它不能停留在文字上,也非哪一個部門能建立,它應該是一個綜合系統,一個良好的機制。這樣,此次東南亞海嘯發生后在我國相關方面暴露出的問題才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