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積極落實抗癌藥品政策 第一季度為參保患者節約資金1500多萬元
2019年第一季度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政策惠及泉州參保患者879人次,泉州為參保患者節約資金1598.12萬元,積極節約降低患者負擔高達84.14%。落實
海峽網4月8日訊 (泉州網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肖經緯 張小鳳)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抗癌2019年第一季度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政策惠及我市參保患者879人次,藥品元為參保患者節約資金1598.12萬元,政策資金降低患者負擔高達84.14%。第季度為多萬
據介紹,參保去年10月,泉州國家、積極節約省出臺將抗癌藥納入醫保目錄政策后,落實市醫保局高度重視,抗癌在全省率先將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藥品元并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政策資金據了解,第季度為多萬此次納入醫保報銷的17種藥品都是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臨床價值高的抗癌藥,包括12個實體腫瘤治療藥和5個血液腫瘤治療藥,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癥病種。
為確保參保患者買得到、用得上、可報銷新納入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我市將國家談判抗癌藥品單獨核算,不列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藥占比統計范圍,不列入醫保總額控制和服務管理考核范圍,并要求加強用藥監控,保證藥品供應。據統計,2019年第一季度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品政策惠及我市參保患者879人次,涉及藥品費用822.38萬元,按本次國家談判平均降幅56.7%計算,僅藥采資金就節約1076.93萬元,在此基礎上醫保基金又予以報銷521.19萬元,兩項合計為參保患者節約資金1598.12萬元,降低患者負擔高達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