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及多家照未發現涉及安全性指標的批次項目不合格,但有7批次產品不符合使用性要求。燈具其中,不合抽查不合格產品的格涉生產企業(標稱)涉及:佛山市順德區冠迪電器實業有限公司(1批次)、肇慶久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批次)、及多家照佛山市順德區勒流鎮盈科照明電器有限公司(1批次)、批次佛山市順德區歐雅仕照明電器有限公司(3批次)。燈具
安全隱患
標記中的不合信息標注不全或標注不規范會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正確選購及使用;
結構不合格在使用中存在電擊、火災等安全隱患;
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不合格會導致電阻變大,格涉導線溫度過高,及多家照破壞電源線外部絕緣保護,產生漏電和著火危害;
耐熱、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易導致燈具產品安全防護失效,引發著火或觸電等災難;
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不合格,電源端子騷擾電壓是電磁兼容性的重要指標,電磁兼容性是電子電器產品在其電磁環境中符合要求運行并不對其環境中的任何設備產生無法忍受的電磁干擾的能力以及對所在環境中存在的電磁干擾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擾度,是電子電器產品的使用性能要求。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將移交被檢主體及產品標稱的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來源:古鎮燈飾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