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
明星網資訊 據韓媒,具荷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19日決定不通過內容為“如果怠慢履行對父母或子女等的拉法贍養義務,就不能繼承其財產”的未獲《具荷拉法》。因此,得通已故的過韓國司具荷拉的親生母親在離家出走20年后重新回來獲得了一半的財產。
實際上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對此做出了需要“繼續審查”的法委廢除決定,但這是提案審查委員會的第20屆國會的最后會議,實際上是具荷廢棄了此項立法提案。
因此,拉法根據現行民法,未獲具荷拉的得通優先繼承者將成為親生父母。 親父和親母各擁有一半,過韓國司而親父此前將自己的法委廢除繼承份額轉讓給了具某的親哥哥。
此前,提案在具荷拉去年11月去世后,具荷曾經放棄親權,不承擔撫養義務的親生母親前來要求繼承財產,哥哥具某認為不合理,并立法請愿了《具荷拉法》。“具荷拉法”是具某提出的立法請愿,是經過10萬多人同意后提出的立法請愿。 是針對直系親屬或直系親屬不承擔贍養義務,也將失去繼承資格的內容。
具某在上月10日出演CBS廣播節目《金賢貞的News Show》時表示:“這20年,在妹妹去尋找她之前,我從未見過她的臉。”去年11月,親生母親來到葬禮上,對妹妹朋友們說‘謝謝你照顧具荷拉’和‘我是她的媽媽’,我感到非常生氣。在和要穿主喪服的親生母親發生爭執的過程中,我發現她正在用手機錄音,就當場將其趕走。”
接著具某說“那邊(親媽方面)認為惡法也是法律,一直主張是惡法。 我一想到妹妹就淚流滿面,真是又可憐又心酸。 希望她在那里可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