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主持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向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送達汪涵訴其合同糾紛一案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人汪
法院公告詳情顯示,涵起原告汪涵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言費860萬元,訴索及逾期使用原告肖像的賠千代言費184萬元,共計1044萬元;同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主持保全費。人汪本案定于舉證期屆滿后第3日公開開庭審理。涵起
據天眼查,訴索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賠千法定代表人劉建南,主持注冊資本2055萬元人民幣,人汪由天津訊德科技有限公司和優選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涵起該公司全資控股2家公司,訴索分別為北京森根瑞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賠千湖南森根比亞銷售有限公司。
商標信息顯示,該公司名下有“康貝妮”“比亞酶”等多個商標,目前狀態均為已注冊。
而在“比亞酶”的官方微博可以看到,被告北京森根比亞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為比亞酶的運營主體。
2014年5月26日,比亞酶在微博官宣:“2014年5月著名主持人汪涵正式牽手森根比亞,成為比亞酶的產品形象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