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兩會期間,事故人大代表董明珠提交了九大提案建議。董明電強擔責其中一項關于家電的珠家制報提案涉及家用電器使用年限的立法。
董明珠指出,立法應該用立法的事故方式強制超期服役的家電進行報廢。如果用戶使用了超期服役的董明電強擔責家電導致安全事故,不應該由廠家擔責。珠家制報
眾所周知,立法家用電器都有其使用壽命,事故如果超過安全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董明電強擔責會出現電線老化、珠家制報電子元件性能下降、立法有害物質泄漏、能耗增大等問題,極易引發安全事故,帶來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
但是目前,我國在家用電器強制性報廢標準和相關立法上仍然非常滯后,據了解,目前針對超齡服役的家電產品,只有燃氣熱水器規定了明確的使用年限:人工煤氣的快速熱水器的使用年限為6年,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的快速熱水器的使用年限為8年。但對于空調器、洗衣機、電冰箱等家電,對安全使用年限的規定,沒有強制性法律效應,市場很難遵守、實施。
而國外在這方面已遠遠走在前列,例如,日本在《消費生活用產品安全法》《電器產品技術基準省令》等法律中針對電風扇、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產品規定了安全使用年限的具體要求。歐盟和美國都制定了相關的法令,針對廢棄家電產品的回收處理作出明確的規定。
基于此,董明珠提出了6項具體建議:
1.明確每類家電產品,特別是能較長時間使用的家電產品的安全使用年限。
2.關于家電使用年限方面的標準要以強制性標準或法律法規的形式出臺,提高執行效果。
3.廠家要在產品上明顯的位置,告知消費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體截止時間,方便指引消費者及時更換老舊家電產品。
4.倡導消費者在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主動報廢或更換老產品,如消費者未按時間要求處理而發生事故的,不應由廠家承擔責任。
5.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產品,如發生質量問題,廠家可以通過暫停售后服務等方式引導消費者更換產品。
6.建立廢舊家電回收體系,規范廢舊家電交易,嚴禁超期服役的廢舊家電進入二手市場和農村市場。
21ic家注意到,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全年共接報火災23.3萬起,死亡1335人,在住宅火災中,電氣引發的占比居高不下,已查明原因的火災中有52%系電氣原因引起。尤其是時下,高層住宅越來越多,一旦引發火災,給救援和滅火都帶來一定困難,因此,杜絕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家電,從源頭上提升居民的電器安全,就像汽車的報廢一樣,事關人民生命財產,期待著這個立法能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