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黎華聯 報道 近日,農貿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市場稅和使用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未年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房產、土地,土地將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農貿廣州江南果菜批發市場有關負責人表示,市場稅和使用稅如果該政策執行,未年可令到企業減稅400萬元。免征而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房產運營成本降低的話,商戶可能會采取讓利的土地措施,進而使市民購買的農貿果蔬等農產品價格更合理。
解決“最后一公里”
經營負擔
早在2012年8月,市場稅和使用稅國務院發布就《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未年意見》,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有條件的鮮活農產品。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此舉正為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旨在減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經營負擔。
通知明確,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最后一公里”,往往是農產品價格非理性上漲的背后推手之一,廣州江南果菜批發市場有關負責人表示,農產品的“最后一公里”就是指從批發市場到零售終端的流通鏈條,往往價格出現不合理上漲就是產生于該環節。此次的免征范圍把農貿市場和農產品批發市場一并列入,對解決農產品價格上漲問題有利好作用。
農產品市場
減少稅收總額10%
由于農產品批發市場一般只有一兩層建筑,很難像大型商城那樣進行多層開發,土地利用率低,因此批發市場用地按商業或工業用地標準去執行,大大增加了市場經營成本,進而推高農產品價格。
廣州江南果菜批發市場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政策等于給企業減負,以江南果菜批發市場為例,上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一共400萬元,約占公司稅收總額的10%,如果免交的話,就可以減輕10%的負擔。
上述果菜批發市場負責人表示,是否減低商戶的鋪租和費用要取決于企業的運營和管理層的決策。但對于農貿市場和批發市場來說,市場方的運營成本降低,存在對商戶采取讓利措施的可能。國家出臺這個政策是對農產品流通領域的支持,利好農產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