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月3日,銷售福建省藥監局通報3起銷售劣藥行政處罰案。劣藥泉州市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等3家醫藥經營機構因銷售劣藥,福建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家醫沒收違法所得。藥經營企業被
經查,銷售泉州市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共購進男寶膠囊(批號:20180201;生產單位: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175盒,劣藥經監督抽檢及復驗,福建水分不符合規定,家醫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藥經營企業被為劣藥。銷售該批次產品共售出175盒,劣藥售價與進價的福建差價為33元。經調查,家醫當事人按規定要求進行藥品采購、藥經營企業被銷售,履行了藥品購進驗收和資質審核義務,未發現當事人存在主觀故意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符合《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沒收銷售該批次藥品進銷差價,免除其他行政處罰。2月1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33元。
泉州九州通醫藥物流有限公司共購進男寶膠囊(批號:20180201;生產單位: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196盒,經監督抽檢及復驗,水分不符合規定,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為劣藥。該批次產品共售出196盒,售價與進價的差價為1206.4元。2021年2月1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1206.4元。
漳州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共購進男寶膠囊(批號:20180201;生產單位: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120盒,經監督抽檢及復驗,水分不符合規定,依照《藥品管理法》規定,為劣藥。該批次產品共售出120盒,售價與進價的差價為159.12元。2021年2月1日,福建省藥監局廈門稽查辦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15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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