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引發熱病例預檢分診
(一)對體溫37.5°C以上的機構病例,應引導病人到預檢分診室,寨卡制由發熱門診醫師進行排查。病毒病預
(二)發熱門診醫師應對發熱病人應詢問流行病學史、防控既往病史和臨床癥狀,醫療引并做好發熱病例登記和排查工作。機構
(三)流行病學史詢問時,寨卡制應詳細了解其外出旅游史,病毒病預特別是防控寨卡病毒病疫區活動史。
二、醫療引病例的機構診斷、報告及收治管理
(一)醫療機構應規范診療流程,寨卡制加強管理,病毒病預一旦發現疑似病例,防控應及時組織專家進行會診和治療。
(二)醫療機構發現疑似病例后,應及時報告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處置工作。同時,醫療機構應做好病例登記,做好病例診斷、治療和病情轉歸等信息的報告工作。
(三)收治寨卡病毒病患者的病房可參照登革熱病例病房防控要求,配備紗窗、蚊帳等防蚊設施,應督促患者除必要活動外,均在蚊帳內。
三、樣品的采集與送檢
對疑似病例應采集其急性期和恢復期雙份非抗凝血樣進行寨卡病毒實驗室診斷。
四、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
(一)在院內開展健康宣教工作,宣傳要點包括:傳播媒介(伊蚊)、傳播途徑(通過蚊蟲叮咬傳播、母嬰傳播、血液傳播、性傳播)、易感人群(全人群)以及主要危害(孕婦感染導致的產兒小腦畸形等)。
(二)醫護人員應加強學習培訓,重點培訓早期診斷、鑒別診斷、重癥病例資料等相關專業知識。
(三)建議醫護人員和患者家屬近期避免前往疫區國家旅游。如需前往,應做好防蚊措施以及旅游歸國后的健康監測。戶外活動應著長袖衣服及長褲,使用驅蚊藥物,避免在戶外蚊蟲較多地長時間停留。
五、院內感染控制
(一)病例由發熱門診轉運至感染科或其他隔離區時,應掛蚊帳,減少院內傳播風險。
(二)疑似病例采取院內隔離的方式,病房內須配備紗窗、蚊帳等防蚊設施。病例親友探望時,應督促其著長衣長褲,涂驅蚊水。
(三)醫療機構內積水應及時清除,種養水生植物應定期換水,對于長期無法清除的積水,可投放滅蚊緩釋包。
(四)院內應持續開展防蚊滅蚊措施,定期進行殺蟲,落實滅蚊周記。
六、人員和物資儲備
包括:經過培訓的醫護人員、治療藥物、環境消殺藥物和防蚊滅蚊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