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為男友年據上海法治報:經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起訴,酒后女子夢夢(化名)被區法院判處犯放火罪獲刑2年6個月,縱火罪獲宣告緩刑3年。燒房2023年4月,構成夢夢因感情不順一醉方休,放火為挽回男友,緩刑在租住公寓內使用打火機點燃屋內窗簾,女為男友年拍攝起火視頻“嚇唬”男友,酒后令其回到她身邊,縱火罪獲還將打火機投入火苗中,燒房致窗簾、構成床鋪及多處雜物嚴重燒損,放火所幸火勢被房間內的緩刑防火噴淋裝置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女為男友年夢夢告訴民警系使用電磁爐煮面,操作不當造成失火,經初步勘查民警發現,電磁爐位置離實際起火點較遠、無焦黑痕跡。看著公寓內蔓延的煙霧和噴水,夢夢認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積極賠償公寓損失并獲得了諒解。經查,夢夢危害公共安全,雖然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已構成放火罪,夢夢認罪認罰,為自己的沖動和錯誤“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