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湖北湖北省藥監局發布了2021年第1期藥品質量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省藥
公告稱,監局根據湖北省藥品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發布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全省藥品生產、年第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期藥藥品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現將質量抽檢中發現的品質44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
梳理發現,湖北在這44批次不合格藥品中,省藥有6批次為制劑,監局分別為活血壯骨丸、發布利咽糖漿、年第振中丸、期藥氯芬黃敏片、品質痹痛寧膠囊、湖北諾氟沙星膠囊;其余全為中藥材及其飲片,包括葛根、火麻仁、小通草、黃柏等。
公告指出,湖北省藥監局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檢驗不符合規定的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產企業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處理結果和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省局。
同時,公告明確,對經核實為非標示生產企業生產或無明確購進渠道的藥品,應追根溯源,徹查問題藥品來源;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