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病假補償標準病假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后解病假后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勞補償標準,病假規定很多人還不知道,動合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規定
(1)可以請多久病假?勞動法中關于病假天數的病假補償標準病假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后解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除勞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動合,三個月;五年以上的規定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不滿二十年的,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個月。
(2)病假工資怎么扣?
病假通常不會從工資中扣除。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職工病假工資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80%。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在標準工資的60%-100%之間確定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
勞動部[2014]15號發布的《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號通知規定,長期病假、長假、提前退休的企業職工(注:固定職工),仍為企業職工,與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關于建立勞動關系的規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長期病假期間,仍需憑病休建議書辦理續病休手續。單位勞動鑒定委員會(小組)或勞動人事部門應定期對長期病假職工進行復查,復查間隔不得超過3個月。長期病假一般給予三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不滿二十年的,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為三個月的,按照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六個月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九個月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十二個月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十八個月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病假超過規定醫療期的,重新評定崗位等級,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病假期間工資標準:本人工資的60%為在本企業連續醫療不滿6個月且工齡不滿2年者;滿2年不滿4年的為本人工資的70%;達到4年不滿6年的,為本人工資的80%;達到6年不滿8年的,為本人工資的90%;達到8年及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100%。
醫療期超過6個月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停發病傷假期工資,每月的病傷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從勞動保險基金中支付。標準如下:在本企業工作不滿一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繳納;已完成1年但尚未完成c的,支付本人工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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