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吳昌華
通訊員 武焦萱
武漢市三環線內禁止鳴笛,武漢并進一步加強教練車管理,交警建議10月26日,發布武漢交警發布加強交通秩序管理的兩條通告草案,并向社會征求意見。通告如果您有好的草案建議,請于2023年11月5日前將相關內容發送至電子郵箱:zxddzqyj@163.com。請提
為切實降低交通噪聲、武漢改善城市交通環境,交警建議進一步加強全市教練車交通管理,發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兩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通告法規的草案規定,結合武漢市交通實際情況,請提計劃規范設置禁鳴區,武漢并進一步規范教練車的通行。
為此,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會同武漢市生態環境局草擬了《關于三環線及以內區域實施機動車禁止鳴喇叭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教練車交通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和意見反饋途徑如下:
一、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
二、意見反饋途徑
電子郵件:zxddzqyj@163.com
三、征求意見內容
1、《關于三環線及以內區域實施機動車禁止鳴喇叭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2、《關于進一步加強教練車交通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關于三環線及以內區域實施機動車禁止鳴喇叭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切實降低交通噪聲、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市三環線及以內區域實施機動車禁止鳴喇叭措施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武漢市三環線(含)區域內道路全日禁止機動車鳴喇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鳴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符合規定的喇叭及警報器。
三、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本通告自施行起,有效期五年。
關于進一步加強教練車交通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市教練車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教練車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每日7時至20時,教練車(公交教練車除外)禁止通行三環線(含)區域內道路。
二、下列道路禁止教練車上路教學:
(一)每日20時至次日7時,三環線(含)區域內道路(公交教練車除外)。
(二)武漢化工區范圍內道路。
(三)三環線以外的下列道路:珞瑜東路、青王公路、花城大道、高新大道、高新三路、光谷二路、鳳凰大道、大學園路、民族大道、文化大道、江城大道、東風大道、漢陽大道、東西湖大道、金銀湖路、金山大道、宏圖路、金南一路、金南二路、神龍大道(東風大道至江城大道)、體育路(東風大道至神龍大道)、觀湖路(車城西路至沌陽大道)、白沙洲大道、黃家湖三街、黃家湖西路、星光大道、二十一號公路、白玉路、青化路、站前路。
(四)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道、省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及三環線以外交通流量較大的道路。
(五)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準的科目三考試路段。
三、教練車(公交教練車除外)非限行時段在三環線(含)區域內道路通行時,應當遵守相關交通管理規定;公交教練車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線路和站點教練學。
四、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本通告自施行起,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