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山東自2012年9月以來,口岸山東口岸多次發現以燃料油名義違規進口廢油情況,連續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發現廢充廢油中含有多種有毒物質,進口進口企業應謹慎選擇貿易伙伴。油現
據統計,山東自2012年9月以來,口岸山東黃島、連續淄博、發現廢充濟寧、進口東營、油現萊州等口岸連續發現18批以燃料油名義違規進口廢油情況。山東這些廢油多以集裝箱形式運輸,口岸單批貿易數量較少;貨物狀態及成分含量異常,連續貨物氣味、流動性及掛壁狀態均與正常燃料油存在明顯差異,鈣、磷、鋅、鐵、灰分等指標檢測結果與正常燃料油指標差距甚大。
據了解,這些貨物主要來自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及希臘、澳大利亞等,原料來源多種多樣,大多為回收油調和而成,其中不乏交通運輸廢油和工業廢油,甚至為收集、處理港口船舶廢油等油類物質。從與國外貿易關系人交流情況看,不排除企圖利用國內標準的漏洞以欺騙國內收貨人,將國外的廢物轉運到國內并獲利。
檢驗檢疫專家介紹,廢油中含有多種有毒物質,具有很強的環境毒性,釋放到土壤和水體中,對人類和生物會造成嚴重的危害,而廢油中的多環芳香烴,是國際上公認的致癌和致突病變化合物。對此,檢驗檢疫機構提醒相關企業在貿易過程中,應謹慎選擇貿易伙伴,注意收集貨物生產商、原料來源及生產工藝信息,降低采購廢油的風險;在簽訂合同時,除規定常規檢測項目外,還應明確鈣、鋅、磷等指標,確定有效索賠條款,選擇合理付款方式,規避貿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