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歲幼六集紀錄專題片《呵護明天》第二季將播出第五期《誰來保護我》。童慘天關童事5歲女孩辛怡因遭受虐待,遭家植物注虐昏迷三年,暴成至今未醒。護明14歲少女小芳因多年被虐待,歲幼來到公安機關報案……虐童事件屢見報端,童慘天關童事未成年人該如何主張自己的遭家植物注虐權益呢?施暴者又將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本期《呵護明天》將結合真實案例,進行一一解答。暴成
虐童事件頻發 家長假“管教”實則施暴
因家暴的護明隱蔽性,虐童事件時有發生。歲幼5歲女孩辛怡在兩年前遭受煙頭燙傷、童慘天關童事熱水燙傷、遭家植物注虐膠布捆綁、暴成頭部撞擊等非人的護明虐待,導致重度顱腦損傷、大腦出血,至今昏迷不醒。14歲少女小芳常年遭受養母及同居男友虐待,胳膊上傷痕累累,被逼無奈來到公安機關報案。
在虐童的案例中,家長往往是以假“管教”之名而行之,從而行為越過了正常的限度。而這一點也進一步模糊了虐待與適度懲戒的界限,外人也往往將之視為家事,難以作出及時的干預和阻止。
社會各界愛心援助受害者 我國法律保護兒童遠離家暴
小辛怡的事件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全國各地的愛心媽媽組成了媽媽團志愿者,通過各種方式來關心和照顧她。經過小芳的報案,法院根據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維護小芳的合法權益,依法判決撤銷其養母監護人的資格,指定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為小芳的監護人。小芳也逐漸走出陰霾,正常上學,步入生活正軌。
事實上,我國在關于保護兒童遠離家暴的問題上一直都有法律兜底?!缎谭ā贰ⅰ段闯赡耆吮Wo法》等法律均有對兒童保護的規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虐待被監護人、看護人罪”,相關法律在兒童保護問題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突破。此外,《反家庭暴力法》中強調,“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相信隨著法治的進步,終有一天,每個孩子都會生活在陽光下。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CCTV-12《呵護明天》第二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