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國家告年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藥監于修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氯膦酸二鈉制劑說明書的局關劑說內容進行統一修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訂氯的公第號上述藥品的膦酸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氯膦酸二鈉制劑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鈉制于2022年2月21日前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或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明書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國家告年,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藥監于修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局關劑說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訂氯的公第號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膦酸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二、鈉制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明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國家告年宣傳培訓,指導醫師、藥師合理用藥。
三、臨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分析。
四、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使用處方藥的,應嚴格遵醫囑用藥。
五、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行政區域內上述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氯膦酸二鈉制劑說明書修訂要求
國家藥監局
2021年11月22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1年第135號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