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A訊 近日,工業公共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有關文件要求,轉型將委托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展2012年批復的升級工業轉型升級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驗收工作,并就此項工作明確了以下事項。服務
第一,平臺驗收程序。項目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各項目單位按照驗收要求對項目進行自查,驗收并由項目單位按照要求報送項目驗收申請材料。啟動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所報項目進行驗收,工業公共工作編寫《工業轉型升級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驗收報告》,轉型并對項目單位作出驗收批復。升級
第二,服務驗收內容。平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項內容:一是項目項目單位是否按照實施方案開展相關建設工作;二是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項目申報目標;三是項目成果、應用情況及經濟和社會效益等;四是驗收專項資金是否落實到位,使用是否合規;五是項目開展過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及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驗收材料。各項目單位提交的項目驗收申請材料應至少包括項目驗收申請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重點包括財政資金賬務管理、具體使用情況),以及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完成后,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實施經驗和效果的總結材料、驗收報告、項目單位填報的項目驗收申請表及驗收批復文件。
第四,典型推薦。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典型經驗總結,采取各項措施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公共服務能力。工業和信息化部將視情況進行抽查調研,并在34個公共服務平臺中遴選典型進行推廣宣傳。
責任編輯:吳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