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被狗襲擊4歲男童已度過危險期 多地惡犬傷人事件引關注
發布時間:2024-12-27 18:50:06 作者:南方都市報 瀏覽量:256
近日,西安襲擊江西贛州章貢區發生了一起母女被四只大型犬撕咬的被狗事件。不久后,歲男西安市灞橋區豁口村又有一名4歲男孩被兩只大型犬咬傷,童已這些惡犬傷人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度過地惡
11月17日10時28分,危險一對母女在公園人行道上遭遇四條大狗的期多犬傷攻擊。母親發現身后有四條大狗后,人事急忙帶孩子躲到綠化帶,關注但四條大型犬隨后沖上綠化帶并攻擊母女倆,西安襲擊導致二人摔倒在草地上。被狗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趕來,歲男制止了四條大型犬的童已攻擊。贛州市公安局章貢分局發布通報稱,度過地惡經初步調查,危險王某某在遛狗過程中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致使兩名路人被咬傷。目前,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約束,涉案人員鐘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傷者傷情平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數日后,西安又發生一起大型犬傷人事件。12月21日,張先生的兒子川川和哥哥及朋友在西安市灞橋區豁口村里玩耍時,兩只大型犬突然從對面院子里沖出來撕咬孩子。川川被送往西安市兒童醫院,手術從12月21日晚八點半持續到第二天6點左右。由于臉部多處被咬傷,手術主要是為了保住孩子的性命,但右眼很可能保不住。此外,由于身體大面積外傷,孩子已經出現感染發燒的情況。西安市公安局灞橋分局發布通報稱,傷人犬只系郭某飼養,未加管束竄出至村內道路,咬傷男童。案發后,郭某為逃避責任將傷人犬只轉移外地殺死掩埋藏匿。張某2為協助郭某掩蓋事實,向公安機關作虛假證明。目前,郭某、張某2二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犬只尸體已被查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針對上述惡犬傷人事件,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蔡佳峻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犬主或者管理者沒有盡到看管責任和義務,因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自己所管理的狗會對他人發生傷害,導致他人被咬成刑法意義上的重傷或者造成死亡結果的,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犬只飼養人或管理人在公共場所主觀上以烈性犬只等大型動物作為犯罪工具來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進行致害的,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包括醫療費用、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此外,如果案發當地還有有關犬只飼養的城市管理規定,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