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車”以舊換新,超標車柔性舉措提升治理效能
編輯:湯曉雪 來源:新京報 瀏覽次數: 次 發布時間:2021-07-28 08:38:44 【字體:小 大】■ 社論
超標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舊換不僅為后續開展執法提供了有利的新柔性舉先決條件,也是措提治理“大城市病”的必要舉措。
7月26日,升治北京市發布了《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理效明確提出市民可以將“超標車”在相關銷售網點進行“以舊換新”。超標車記者從北京幾家電動自行車銷售網點了解到,舊換目前,新柔性舉他們均已開展超標車“以舊換新”活動,措提回收價格從三百到千元不等。升治
據了解,理效今年10月底,超標車北京市為期三年的舊換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政策就將到期。屆時,新柔性舉兩百多萬輛“超標車”將禁止上路行駛。而從今年11月起,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將受到處罰。
三年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彼時《條例》提出,電動自行車需要掛牌后方可上路,“超標車”三年過渡期滿后禁止上路。
如今,三年的過渡期政策即將結束,在這項工作進入收官之際,相關部門面臨的工作勢必會更為具體和瑣碎。在此期間,如何平衡好政策執行力度與民眾實際需求之間的鴻溝,考驗相關部門的治理水平。
而北京市此次發布《方案》中提出“以舊換新”的方式,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好的緩沖作用:其不僅巧妙地將行政與市場力量結合,也緩和了民眾實際需求與政策執行之間的矛盾,有利于新政貼地而行。
事實上,作為普通公眾以及快遞、外賣、房屋中介等行業從業人員的重要代步工具,電動自行車在一座城市內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長期以來,由于相關統一性標準的缺失以及現實執法中遇到的種種困難,針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一直存在一種“模糊性”,這也給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8年8月,北京市發生涉及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約30余萬起,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的約18.7萬起,占非機動車事故總數的60%。龐大的事故數據讓城市管理者不得不將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提上日程。
而今,隨著針對“超標車”過渡期政策截止時間點的臨近,相關部門出臺更為細化的政策,也有著相應的現實意義。某種程度上,類似頗具針對性的政策給了民眾更大的心理緩沖空間,也能緩和民眾因為電動自行車更換所帶來的“不適應癥”。畢竟,處罰不是執法的終極目的,制定類似規定的初衷,還是為了“讓城市更美好”。
而以車輛“以舊換新”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為補充路徑,引導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換為合規車輛的舉措,對于治理“大城市病”必不可少,同時為后續開展路面執法提供了有利的先決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以舊換新”雖體現了相關的政策善意,但與此同時也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讓政策真正落地。畢竟,相對于電動自行車的原價,現在的回收價格并不高,一些人可能并不樂意配合。相關部門要通過創新激勵舉措,調動經銷商和車主開展以舊換新的積極性,及時置換車輛,推動政策盡快落地。
而要想切實落實政策,可先從快遞、外賣等行業入手,促使電動自行車生產商家與大型的行業企業率先合作“換新”,而后擴大針對普通民眾的更換力度。若能通過先期的工作,解決這項困擾城市公共生活的痼疾,也將為后續的執法減少很多阻力,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的效率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