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國家公告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藥監于修疫球國家藥監局決定對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說明書內容進行統一修訂。局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訂狂蛋白上述藥品的犬病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人免對該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說明書于2024年1月18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年第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國家公告,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藥監于修疫球自備案之日起生產的局關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訂狂蛋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犬病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二、人免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說明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藥師合理用藥。
三、 臨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分析。
四、 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使用處方藥的,應當嚴格遵醫囑用藥。
五、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行政區域內上述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說明書修訂要求
國家藥監局
2023年10月19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年第133號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