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密協九九年保密協議出處,議出九九年保密協議很多人還不知道,處年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保密
(一)、協議99簽署保密協議的年保事件有哪些?
這是網絡詞匯,只是密協梗,是議出不存在的歷史事件。以下是保密協議的參考模型: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離職后保守乙方的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達成如下約定: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所指的乙方所有信息資料包括:技術方案、設備及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發記錄、技術報告、檢驗報告、實驗數據、測試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以及相關的函電。定價、財務信息、進貨渠道、財務數據、員工信息、各種購銷合同、項目預算及合同、各種協議、企業注冊信息、人力資源文檔、法律文件、參考資料、功能界面、說明書等。都是機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任何記錄乙方秘密的載體。
(二)保密責任
1.甲方必須對乙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實施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承諾不會讓任何第三方(包括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秘密的乙方其他員工)知悉屬于乙方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保密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也不會在履行職責之外使用。
3.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其他專屬于乙方的權利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在甲方離職后___年內,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仍將承擔與其任職期間相同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相關保密信息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甲方泄露乙方秘密的,應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賠償乙方元。情節嚴重的,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工資時已考慮到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因此甲方離職時無需額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保密期滿前保持獨立有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簽名:印章:
日期:日期:
(二)簽署保密協議的法律風險。
(1)保密條款不完整產生的法律風險。一些企業為了保證勞動合同的完整性,約定了原則性的保密條款。而商業秘密的劃分和各種具體責任不明確,導致保密條款沒有實質性的操作價值。
(2)保密條款范圍過寬帶來的法律風險。很多企業誤以為簽署保密條款的范圍越廣,對商業秘密的保護越有利,導致很多企業要求所有員工不論部門、工作性質都要簽署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但這種做法不僅會損害企業商業秘密的保密性,還會因為要求員工承擔保密義務并支付相應的保密費用而增加企業的負擔。
一般來說,與企業簽訂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的員工包括:
1、高級研發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他們要么掌握著企業的核心技術,要么掌握著企業的主要管理,掌握著企業的重要經營信息。他們是簽署保密協議的主要對象。
2.普通技術人員和關鍵崗位技術人員。他們雖然不是最重要的人員,但可能接觸到企業的核心技術,有必要和他們簽訂保密協議。
3.營銷計劃和銷售人員。他們是商業決策的實施者,知道企業的營銷計劃和客戶名單,所以企業也會和他們簽訂保密協議。
4.會計、秘書、保安等。他們都有可能因為職務關系知道企業的商業秘密。如果不與他們簽訂保密協議,很可能有意無意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3)保密費支付缺乏相應的法律風險。保密條款增加了員工的負擔,同時可能會影響他們未來的就業。有的合同還約定了相應的保密期限來限制其辭職,所以用人單位要給員工適當的保密費作為補償。如果沒有相應的報酬,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的效力就會受到質疑,由此導致的無法達到保密效果是嚴重的法律風險。
為了完善保密事項,僅通過勞動合同的個別條款難以詳細規定。對于特別需要嚴格限制的,企業要簽訂保密協議。這種劃分的合理性,保密協議的條款是否完善,保密制度的配套,都是法律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了解和考慮的內容。
(三)簽署保密協議的注意事項
(一)約定的對象應當明確。首先,保密協議不是為了
(二)約定時間不能過長。有的企業在保密協議中約定員工今后不得再從事相關行業,這個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負競業禁止義務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三)違約金約定不能過高。違約金的約定不能沒有根據的約定高價,有的企業在違約金條款上一味的求高是不正確的。違約金的約定應該根據行業的情況和預計的企業損失進行約定。
(四)需要約定補償。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