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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都沒有出席。離婚離婚
昨天上午10點,案談案馬林和張毅沒有出庭,雙方他們的財產代理人來到大興法院紅星法庭。
據悉,馬林和張毅都向法院申請調查對方的財產。大興法院調查后向雙方公示,雙方均否認對方調查。
1小時后,雙方調解結束,但未達成調解協議。紅星法院要求雙方再次提交各自的調解方案。
本次調解前,大興法院已為雙方主持調解。馬林提出以一套房產加存款等財產私下了結,但張毅拒絕了。
在最后一次庭前談話中,張毅的律師表示,如果馬林堅持離婚,在財產分割中應該給張毅更多的錢。張毅曾告訴大興法院,馬林有幾處房產。他的律師還說,馬林多次獲得冠軍,她的廣告代言費將達數千萬元。
對此,馬林的律師表示,馬林的代言協議是商家與國家乒乓球隊簽訂的協議,馬林拿不到代言費。
有重要的證據。
據媒體報道,馬林和張毅都聲稱從對方那里獲得了重要證據。張一方稱馬林為情婦,并有一張馬林和她情婦的照片。馬林的母親表示,問題在于張毅,張毅有錄音和證人,必要時會向法庭出示。
前幾天張譯做客《Qianlong.com》《事后諸葛亮》欄目時表示,希望大家幫幫他們,給他們一個重新和好的機會,而不是拆散他們。她說她珍惜馬林,她仍然認為馬林是最好的人選。
對于馬林有第三者的傳聞,張譯表示,即使馬林真的有第三者,她也會原諒馬林。
至于爭取財產,張毅說,她和馬林結婚時,馬林的物質條件遠不如現在。她和馬林不考慮物質上的事情。他們真的很愛對方。對于馬林母親提到的重要證據,張毅表示,如果有,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昨日致電律師馬林,對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記者致電張毅,無人接聽。
事件回放
今年7月,馬林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馬林說,他和張譯于2004年相識,并于2004年8月結婚。因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基礎薄弱,摩擦不斷。而且他是職業運動員,張譯是演員。他們平時聚少離多。
從去年12月開始,兩人就分開了,沒有任何聯系。馬林認為夫妻關系已經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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