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生的業主房子被拆去了一角
業主:我間屋“被強拆”了一角
昨日上午,大雨潑灑不斷,房遭禪城瀾石改造片區大馬路12號舊樓雨中堅挺,強拆3個月前,業主勾機轟隆聲中,房遭它成了一幢“缺角樓”。強拆該樓首、業主二層主人陳生激動地稱:“‘拆遷辦’趁我不在,房遭強拆我屋!強拆”對此,業主禪城瀾石片區改造工程指揮部動遷二中隊相關負責人解釋稱,房遭該樓樓角是強拆拆遷工人施工時不小心碰掉的,屬“誤碰”,業主并表示可以為業主將其修復完好。房遭
“昨日,強拆禪城瀾石片區改造工程指揮部書面回應該事件稱,經該單位今年年初再次核實,陳生的瀾石大馬路12號土地使用性質屬辦公用地,沒有辦理房產證,該物業法定使用權利人為中國銀行石灣支行,但并不掌握陳生未領取房產證和辦理房產過戶等問題的原因。該單位聲明,對極少數被拆遷戶不符合相關拆遷補償政策規定、超越了聽證確定的相關拆遷補償方案的要求,該單位將依照法律程序開展工作, 確保舊城改造、城市提升工作得以依法進行。”
業主投訴
未簽補償協議房子就“被強拆”
陳生回憶稱,今年1月13日下午3時遠在珠海的他接到街坊的電話,稱瀾石拆遷辦動用勾機正對其房屋實施拆除。陳生風風火火地趕到大馬路12號,大聲喝止拆遷人員,并將其中一名“扭”至派出所。不過,房屋一二層的部分墻體和陽臺已被挖爛。
陳生稱,2006年4月,他的妻子胡淑明拍得大馬路12號首、二層房產,但在辦證過程中,“被告知缺少相關材料,不能辦理房地產過戶和轉功能手續。”2012年3月初,拆遷單位開始與陳生協商拆遷事宜,但雙方對補償問題產生分歧,多次談判均無結果。
“房屋一直以來被我用作商鋪出租,位置佳人氣旺,每月租金有22000元,是一線鋪位。”陳生說,今年2月9日,拆遷部門發出“最后通牒”,把他的房產按照“二線鋪位”抽簽確定房屋置換的位置,另加現金補償85萬元。
陳生則認為,自己的房產應按照鋪位的人氣興旺程度,來確定房屋屬于一線還是二線,“可以以抽簽形式置換同等面積一線臨街鋪,或者由我本人選定置換同等面積二線鋪位,并補償一二線鋪位差價100萬元。”他說。
房屋被毀已斷租兩個月
昨日清早,一場突來的大雨潑灑在禪城瀾石改造片區的廢墟上。陳生撐傘站在雨中,望著眼前缺失了一角的6層舊樓房,搖頭嘆氣。陳生的樓房外表破敗不堪,有鋼筋已經裸露在外。
記者在瀾石改造片區現場看到,勾機正在雨中作業,轟隆作響。大部分的舊樓已拆除,只有少數幾幢樓房依然屹立著。
陳生拿出一沓證明材料稱,從2006年開始,他就是這幢樓房一二樓的主人,并將其租借給人做五金生意。現在,房屋部分被毀,他斷租也有兩個月時間。
施工方回應
沒有強拆 是誤碰
“這屬于強拆,當時我要是沒及時趕回來,屋子早就被夷為平地了。”陳生說。對此,禪城瀾石片區改造工程指揮部動遷二中隊有關負責人予以否認,稱陳生的樓角殘損是施工隊拆除周邊房屋時不慎造成。此外,她表示,拆遷方可以考慮將其房屋修補回原樣。該負責人表示,拆遷辦與陳生就拆遷補償事宜進行過五六次的協商,但由于對方自認為“鋪頭屬一線鋪”,因此不能達成一致。“他的賠償要求高過既定標準,我們無法負擔和接受。”
該負責人稱,如果選擇現金補償,陳生的鋪頭屬“二類”,每平方米補償1萬元,若置換等價鋪位,他只能置換二類鋪位,具體鋪位須采取抽簽形式來決定。該負責人表示,該房產土地權屬歸中國銀行,用途標明是“辦公用途”。“我們尊重事實,承認他的房屋屬‘辦改商’性質,以1萬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償,而鋼混結構辦公用房的補償標準是每平方米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