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過當過形過當過形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罪的罪防衛過當的式什式罪過形式是什么,防衛過當的防衛防衛罪過形式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過當過形過當過形
(1)過度防衛
防衛過當是罪的罪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式什式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防衛防衛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過當過形過當過形是罪的罪指正當防衛行為超過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它對于鼓勵公民更好地運用辯護權,保護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具有積極意義。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2)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有什么
關于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情況:
1.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如果他們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的目的而允許如此重大的損害發生,那就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相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于自信和過失防衛。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如果他們因為疏忽而未能預見,甚至造成重大損害,那就是疏忽。
(3)防衛過當的責任
關于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防衛過當構成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定罪
防衛過當不是具體的、獨立的犯罪,它只是表明防衛行為的性質,對構成什么罪沒有決定性影響。刑法中沒有專門條文規定防衛過當罪以及具體適用的法定刑,因此無法界定所謂的“防衛過當罪”。
有學者主張應以防衛過當限制該罪,如防衛過當致人過失死亡罪、防衛過當致人重傷罪等,以區別于一般犯罪。
這種做法在合法性和必要性上不充分,使得犯罪的表述顯得多余。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主觀形態和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應當以違反刑法分則的哪一條款對被告人定罪。如果被告人的過失造成不法侵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則定為過失致人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
防衛人基于間接故意對不法侵害人造成傷害或者死亡的,將分別定性為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防衛過當只是對該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量刑情節的考慮。
2.判決
對于防衛過當的量刑,《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至于減輕處罰和免除處罰的情形,刑法沒有明文規定。
根據司法實踐,對防衛過當行為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時,應當綜合考慮下列情形:
(1)防衛行為的原因;
(2)抗辯所保護的利益的性質;
(3)防衛過當的程度明顯超過限度和危害的嚴重程度;
(4)辯護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及當時情況;
(5)防衛過當的原因。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