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近日報道,過度規范規范基層干部反映,化不化規范化和標準化在一些地方執行起來,過度規范規范規范走了形,化不化標準變了味,過度規范規范手腳被捆死了,化不化心思全花在“描眉畫眼”上,過度規范規范容易滋生只顧虛功、化不化不重實績的過度規范規范苗頭。
從新聞報道來看,化不化一些地方的過度規范規范“過度規范化”令人咋舌。比如,化不化有的過度規范規范地方要求在農村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不顧在家人口實際數量少且多為留守老人和兒童的化不化現實,僵硬地要求“志愿者注冊人數要達到戶籍人口的過度規范規范10%以上”,導致基層干部不得不找人掛名。還有的地方要求每個村建設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且面積不能低于200平方米,并下達了達標率的考核指標。這些所謂的“規范化”措施不但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反倒讓基層干部群眾大受折騰。
規范化是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手段,通過制定、發布和實施相應標準,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獲得最佳社會效益。但上述那些所謂的“規范化”措施,表面看是落實上級有關工作精神,實際上是“有其形無其神”:要么是閉門造車,沒有深入基層了解情況;要么是調查研究不認真、不細致,標準制定不科學。這本質上還是一種形式主義,只重視落實的行為,不關注落實的效果。
今年上半年,中辦印發了《關于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 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其中強調“加強對調查情況的分析研究,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接地氣的‘空中政策’”“決不做自以為領導滿意卻讓群眾失望的蠢事。”可以說,看似漂亮、實則效果不佳的“過度規范化”也是一種新的“空氣政策”。
“過度規范化”就不是規范化。真正的規范化關鍵不在于形式上有多少硬杠杠、標準有多么細致,而在于設定的標準必須是科學的、合理的、符合實際需要的,這樣才能有效地作用于基層社會治理,否則就可能是自以為是的“拍腦門決策”。因此,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放下架子、撲下身子,接地氣、通下情,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