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院內取藥,中國字引質疑一張“指定”另外藥店
近日來,藥店-醫院處印藥醫院引導有多位市民反映,店名廣州番禺區的稱僅何賢紀念醫院,醫生為患者開藥時會分別開出兩張不同的前往處方,其中一張處方可在醫院內的中國字引質疑藥房拿藥,而另一張印有“何醫藥房”的藥店-醫院處印藥醫院引導處方單則需要到醫院門外另一家藥店拿藥。這讓不少患者懷疑,店名醫院指定藥店買藥,稱僅存有貓膩。前往
昨日院方回應稱,中國字引質疑在處方單上印藥店名,藥店-醫院處印藥醫院引導只為引導患者前往,店名并非強制。稱僅
處方注明院外藥店名
昨天上午,前往新快報記者來到位于番禺區清河東路的何賢紀念醫院,有不少患者前來看病。記者見到,許多人在看完病后,并沒有在醫院藥房內排隊取藥,而是匆匆走出醫院,來到距離醫院約50米的一家名為“何醫藥房”的藥店里排起了長龍。
在醫院大門口處,一塊“何醫藥房”的搬遷提示赫然在目,醫院大廳內“何醫藥房”的指示牌也是顯而易見。
走進醫院的五官科科室,記者看到用于出具處方的電腦上,專門設有“何醫藥房”一類。此時一名醫生正在為一名病人開出了兩張處方——“一張是在醫院繳費,另外一張去旁邊的何醫藥房繳費。”醫生說。
記者留意到,需要前往何醫藥房繳費的處方單左上角處,明確標注了“何醫藥房”四個字。
“不敢到其他地方買”
隨后,記者來到何醫藥房,在此門口排隊買藥的人,基本上都是從何賢紀念醫院而來,他們有人手中拿著一張處方,也有人手中拿著兩張處方。市民陳女士告訴記者,醫生在開處方時,會指明前往何醫藥房拿藥。
早在2007年開始實施的《處方管理辦法》中第四十二條明文規定“除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兒科處方外,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就診人員持處方到藥品零售企業購藥”。這意味著患者可持醫院處方前往任意藥店買藥。
記者現場采訪了多名患者,他們均表示沒有考慮過到其他地方買藥。“我不清楚其他藥店是否可以買到這個處方上的藥,醫生叫我來何醫藥房買,處方上面又寫著藥店名,我不敢到其他地方買。”一位患者告訴記者,“‘何醫藥房’聽名字應該就是何賢紀念醫院的下屬藥店,肯定比其他藥店信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