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土毒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疾控局組織研究制定了《重點控制的害物土壤有毒有害物質名錄 (第一批)(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土壤名錄(第一批)》),《土壤名錄(第一批)》中包括了鎘及鎘化合物、關注鉻及鉻化合物、項污汞及汞化合物、染物壤苯、擬被二氯甲烷等18項污染物,列入錄涉及采礦業,重點質名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三大行業。

據了解,《土壤名錄(第一批)》的篩選工作重點考慮了這些物質的土壤環境賦存能力及實施土壤污染重點控制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同時滿足“在土壤環境中有檢出或具有土壤環境賦存能力”“具有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國家和地方標準,且已有土壤監測方法”“具有相關排放標準,且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超標”的化學物質,即被列入《土壤名錄(第一批)》。
生態環境部門建議,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引導企業對《土壤名錄(第一批)》中物質實行限制、替代措施,并嚴格執行清潔生產審核及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在確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時,將《土壤名錄(第一批)》中物質納入應考慮的有毒有害物質的范圍;相關單位在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開展隱 患排查、自行監測時,重點將可能產生、排放的《土壤名錄(第一批)》中物質納入范圍。有關地區可結合土壤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將相關有毒有害物質納入區域特別排放限值標準或區域排放總量控 制要求。
《土壤名錄(第一批)》的制定,進一步明確了需要重點加強管理的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強化其監測監管,控制其產生、排放、滲漏、流失和揚散,提高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減少其對土壤的污染風險,保障土壤環境安全;同時,加強名錄中有毒有害物質環境行為、毒理效應等研究,提出精準、科學的污染防控措施,為防范土壤污染對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提供基礎。 相關資料下載:
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pdf 2.重點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質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pdf 3.關于《重點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質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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