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三定”方案同日獲國務院批準,三定至此,國務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的院部新組建部門“三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所謂“三定”指定機構,門方定編制,案全定職能。圖解所涉及的三定新組建部門系指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新成立的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院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門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案全以及重組的圖解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海洋局。
國家鐵路局“三定”早在5月已獲通過并公布,三定方案明確該局內設7個機構,國務同時下設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院部總人員編制480名。國家鐵路局1正4副局長全部來自原鐵道部,其總工程師、安全總監、23名司級領導和行政機關的130名工作人員,也均來自原鐵道部。職能上取消了包括開行客貨直通列車、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采購評標結果等15項審批職責,同時加強了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和技術標準體系制定的職責。
國家能源局的“三定”也受到較多關注,由于合并了原電監會職能,方案中確定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新增兩個司的編制為240名,這是2008年國家能源局首次組建時的112名編制的一倍還多。職能方面,新的國家能源局同樣是“放審批、強監管”,取消了8項電力相關的審批權,同時加強涉及能源安全、體制改革和監管的職責。
此外,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三定”方案均獲通過但尚未公布,中國鐵路總公司方案也早在5月已完成,但未全文向社會公開。財新網對方案以全文公布的四個部門進行了提要整理供讀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