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從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中國《桂林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從9月1日起實施。藥店醫保藥店凡將自費藥品、-桂格生活用品、林市化妝用品、售生失定保健用品等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活用形式銷售給參保人員的藥店,將被主管部門取消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資格。點資
據了解,中國自2001年桂林市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來,藥店醫保藥店具備定點資格的-桂格零售藥店數量已增加到228家,為參保人員購藥提供了方便。林市但在日常經營中,售生失定一些定點藥店存在不同形式的活用違規刷卡行為。
《辦法》嚴格規定了桂林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點資經營范圍: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不得擺設、銷售百貨日用品、中國化妝品、食品、保健品等其它非藥品商品(批準文號為衛消字、衛殺準字的消毒用品、計生用品、醫療器械除外);不得以定點藥店的名義進行藥品促銷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券及商品等進行醫療消費的促銷活動。
并規定,參保人員使用醫保卡刷卡購藥時,藥店必須出具符合規定的收據,收據上應注明所售藥品的具體名稱、規格、單價、劑量、金額,票據管理符合規定。
對于將自費藥品、生活用品、化妝用品、保健用品等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形式銷售給參保人員的藥店,《辦法》規定,將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取消其定點資格。
人社局醫療保險科負責人表示,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定點藥店的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加強監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按《辦法》和服務協議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