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說好的展銷可以退貨,結果聯系不上人了。結貨難”近日,束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消保委仁皇山分會接到了消費者萬女士的消保來電。記者了解到,委幫起因是展銷4月29日,消費者萬女士在湖州某商場的結貨難展銷會上給孩子購買了一臺價值2399元的學習機,購買的束退時候,賣家承諾如果后續不想再使用這臺學習機是消保可以退貨的,到時只需要承擔500元的委幫激活費即可。買回家后不久,展銷萬女士發現孩子的結貨難眼睛有嚴重散光不適合長期使用這臺學習機,而且后續與學習機配套的束退課程是需要額外付費的。
5月7日,消保萬女士前往展銷會準備找賣家協商退貨事宜,委幫現場卻發現展銷會早已結束。于是萬女士只好找到商場服務臺,希望商場管理方能幫忙聯系上賣家。經過電話聯系和溝通,賣家約定5月11日下午萬女士可以將學習機拿過去辦理退貨退款。可是到了約定的時間地點,萬女士等了2個多小時沒等到賣家,多次電話聯系也處于關機狀態。
南太湖新區消保委仁皇山分會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聯系到投訴人,了解事件的詳細經過和當事人的訴求。萬女士要求在扣除自己500元激活費的基礎上,賣家能按照當初的承諾給予退貨退款處理。同時也表示,如果協商不成,當時付款后收到的票據和蓋有銷售專用章的憑證都保留著,準備走司法途徑。
隨后仁皇山分會工作人員聯系賣家,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于是,工作人員找到商場管理方,要求管理方再次與賣家聯系,如若聯系不上,商場作為展銷會柜臺的出租者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月27日,商場總監聯系仁皇山分會,表示愿意為萬女士辦理全額退款,并且不收500元的激活費,并對萬女士帶來的不好消費體驗感到抱歉,同時已將此次事件上報給管理層及營銷企劃部,保證后續在招租臨時攤位時一定會更加謹慎。隨后工作人員聯系萬女士,萬女士表示同意,雙方就退款事宜達成一致。
消保委工作人員指出,本案中,商場作為柜臺的出租者對銷售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也具有直接責任,其負有對消費者的損失承擔先行賠償的義務。
南太湖新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接受類似服務時,謹慎選擇理性消費。由于目前展銷會的管理機制存在漏洞,商家在相對寬松的經營環境下缺乏自律,所以消費者在展銷會上一定要更加謹慎選擇、理性消費。資質信譽仔細審查。消費者在展銷會購買商品前要詳細了解展銷會主辦方的資質和信譽,仔細查驗所購商品是否屬于“三無”、假冒,同時留意銷售的產品與展位標牌是否一致。保留證據理性維權。消費時要注意留存、合同、收據、發票、交易記錄等證據,以備維權所需。和商家協商不成時,可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無法調解的,可選擇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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