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部:2020高考重要變化一覽,教育高考加分項目確定
教育部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部高變化全國統考時間仍安排在6月7日、考重考加8日。覽高根據《規定》,分項今年高考,目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教育在校生等五類人員禁止報考,全國統考在6月7日和8日舉行。部高變化全國高考加分項目也確定,考重考加對于烈士子女等四類考生可加20分,覽高自主就業的分項退役士兵可加10分。
2020年高考還有哪些重要變化么?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錄取
各地應合理降低加分分值
教育部要求,目確安排跨省(區、教育市)招生的部高變化本科高校,在國家核定的考重考加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
對于烈士子女等四類考生,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分值不得超過10分。
各省份應精準確定加分資格條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據各地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實施方案,有關省份的地方性加分政策僅適用于向本省份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同時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等類型考生,應予以優先錄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各省(區、市)錄取工作應于7月上旬開始,8月底之前結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月底之前結束。
?加分照顧對象
與往年有所不同的是,教育部今年特別強調,各省份應精準確定加分資格條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020年高考加分類型:
一、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3、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二、加10分: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三、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其他照顧對象: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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