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黔西黔西南州紀委監委持續加大“拍蠅”工作力度,南名定期對“廉潔黔西南”微信公眾號上的干部網民留言進行匯總整理和分析研判,并督促指導各縣(市、受處新區)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相關問題線索的黔西核查排查力度,持續向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亮劍,南名堅決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干部積極回應網民關切。受處根據網民提供的黔西問題線索,日前共有4名干部因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南名
1.興義市泥凼鎮烏舍村主任王某高案
2018年3月、干部2019年2月,受處王某高在分別收到烏舍村群眾劉某等12人2018年度、黔西2019年度的南名醫療保險費后,因工作失職,干部未及時將村民醫療保險金錄入系統,導致村民劉某于2019年8月生病住院后無法報銷費用,損害了群眾利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10月,王某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普安縣羅漢鎮金竹林村岔組原組長吳某政案
2018年,在普安縣城鄉低保提標工作中,吳某政在明知其女系國家財政供養人員的情況下,仍將本人及其長孫女納入農低保名單上報,違規領取5個月農低保補助資金,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9月,吳某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冊亨縣丫他鎮財政所原所長楊某勝案
楊某勝任丫他鎮財政所所長期間,于2007年3月至4月安排批量辦理“一折通”存折后,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直到2019年2月仍有385本存折沒有發放到農戶手中,涉及資金共171219.89元。2019年9月,楊某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望謨縣新屯街道納林村原黨支部書記羅某富案
2015年,時任新屯街道納林村黨支部書記羅某富在負責納林村低保評議工作中,明知其家庭不符合申領農村低保條件,仍利用職務影響,以“村干部待遇低,其右手殘疾”為由,申領2015年度農低保補助并通過村級評議,違規領取10個月農低保補助資金,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0月,羅某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黔西南州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