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藥監藥品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稱,局修膠囊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訂肺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力咳決定對肺力咳合劑(膠囊)說明書中的合劑【不良反應】和【禁忌】項進行統一修訂。
一、說明書上述藥品的藥監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局修膠囊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訂肺補充申請,于2022年4月24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力咳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合劑,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說明書自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監藥品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局修膠囊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訂肺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藥師和患者合理用藥。
三、臨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分析。
四、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使用處方藥的,應嚴格遵醫囑用藥。
五、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督促行政區域內上述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附件:肺力咳合劑(膠囊)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不良反應】項應包括:
監測數據顯示,本品可見以下不良反應:惡心、嘔吐、口干、腹瀉、腹痛、腹脹、腹部不適、胃腸道反應、皮疹、瘙癢、潮紅、過敏反應等。
二、【禁忌】項應增加:
對本品及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