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抗法抗法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村民村民暴力抗法,暴力暴力暴力抗法很多人還不知道,抗法抗法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村民
(1)如何定義暴力抗法?
03010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暴力暴力危險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抗法抗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村民拘役、暴力暴力管制或者罰金。抗法抗法最重的刑罰是三年監禁,最輕的是罰款。妨礙公務罪可以辯護!
(2)家暴判刑后如何服刑?
103010第一條明確規定,婚姻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對其家庭成員的身心方面造成一定傷害的行為。持續和頻繁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因此,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岳父母與公婆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祖父母與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它是一個家庭成員濫用權利,企圖通過暴力控制另一個家庭成員。其中,身體暴力是家庭成員一方對另一方的身體傷害。精神暴力是一方家庭成員對另一方精神的無形傷害;性暴力是配偶與其他家庭成員之間以暴力形式進行的強迫性行為或非正常性行為。根據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家庭暴力可以分為婚內暴力、親子暴力、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對殘疾家庭成員的暴力等。
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后果,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造成輕傷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或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給予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提出請求的,還應當依照《刑法》第1091條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暴力的具體表現
身體暴力的具體行為: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對方死亡、殘疾或者重傷的;夫妻之間經常發生拳打、腳踢、咬、捏、扭、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侮辱性行為;女人懷孕期間被配偶毆打;在離婚訴訟期間毆打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配偶的;第三者的介入對配偶造成的身體傷害。
精神暴力的具體行為:一方配偶經常威脅、恐嚇、侮辱另一方配偶,造成另一方配偶精神疾病;威脅傷害,威脅損壞家具、動物,打罵小孩,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威脅安全;為了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經常公開或私下貶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辱罵配偶一方,使另一方無法忍受;經常刁難、干擾、懷疑、阻止或者限制對方的行動自由,影響對方的合法工作和生活;公然帶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
性暴力的具體行為:經常以暴力手段強迫與配偶性交,造成危害后果;飲酒后,以暴力手段強行與配偶發生性關系,致使對方不堪忍受的;患有性病,以暴力手段強行與配偶發生性關系,或者以暴力手段強行虐待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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