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飲食業必須具備的火車條件 
工商部門沒有鐵路注冊餐飲的信息 衛生部從未頒發過衛生許可證 法律碩士郝勁松因餐車不開發票狀告鐵路分局的案件不由得引發人們這樣的疑問:鐵路經營不出示發票,那么經營所得是餐車否向國家納稅了呢?而鐵路餐車以及其他經營行為是否具有經營執照之類的上崗證?今天上午,記者撥打北京市工商服務熱線1601315查詢鐵路餐車是無對外經否具備營業執照,工作人員回復查不到關于“鐵路火車餐車”注冊過的營資任何信息。 記者隨后撥通了因在餐車消費索要發票遭拒而將北京鐵路分局告上法庭的火車郝勁松的電話,他表示自己也曾經對鐵路分局的餐車餐飲經營權產生過質疑并進行過查詢,結果表明北京市鐵路分局是無對外經具備運營資格的,但并不具備對外經營餐飲的營資資格,因為按照我國的火車《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正規的餐車餐飲業在登記之前都要具備衛生許可證,而衛生部方面已經表示,無對外經從未向火車餐車頒發過此類證件。營資 專家說法 人民大學民法學專家楊立新表示,火車火車上搞經營卻不出示發票,餐車這確實是無對外經國家稅收存在的一個漏洞。拿火車餐車來講,餐車營業前就應當向稅務部門領取發票,稅務部門依據發票來征收營業稅。如果沒有乘客在火車上消費后得到過發票,就意味著火車經營餐飲所得沒有向國家交過一分稅款。 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