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劉銘)“靠聲音賺錢,高薪兼職輕松月入過萬”“零基礎也能學,川省0元就能上課”……近年來,消委這類極具誘惑性的發后配音兼職廣告在各大社交平臺傳播,也讓想通過“邊培訓邊兼職”實現經濟獨立的布消年輕人掉入其精心設計的消費陷阱。6月25日,惕背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四川省消委會)對涉訴商家四川欽合科技有限公司、培訓四川霖誠飛耀科技有限公司、貸陷成都星希坊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高薪兼職四川道和益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進行投訴公示。川省同時發布消費警示,消委揭示該類行為存在的發后模式化侵權手法,提醒消費者尤其是布消大學生群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掉入此類消費陷阱。惕背
兼職培訓貸陷阱難防
近期,培訓四川省消委會連續收到14人遭遇配音培訓消費貸款套路的消費投訴,均反映在互聯網社交平臺刷到“高薪兼職”“零基礎速成配音師”“包接單保收入”等廣告后,被誘導辦理分期貸款購買培訓課程,購課后卻發現課程質量低劣,實際服務內容與宣傳承諾嚴重不符,要求退款無果,通過各種渠道投訴均難以有效維權。
針對涉訴商家四川欽合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霖誠飛耀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星希坊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四川道和益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投訴中反映的問題,四川省消委會于5月19日分別發出《消費爭議調查通知函》,4家公司均未反饋信息和配合調查。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四川霖誠飛耀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欽合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星希坊教育咨詢有限公司3家公司已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6月25日,四川省消委會將上述4家公司的投訴信息、投訴調查及處理情況等情況對社會進行了公示,并分別發布了“消委觀點”,認為4家公司的行為嚴重違反法律法規,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川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檢索全國消協智慧315平臺上的投訴情況,發現從2024年4月16日至今全省共有166起類似情形的消費者投訴和咨詢,投訴消費者涉及全國31個省市區,涉及金額92萬余元。被投訴商家利用各大網絡平臺進行虛假誘導宣傳,主要針對缺乏社會經驗的年輕人,導致此類兼職培訓貸泛濫,危害性很大,受害者常常面臨證據固定難、維權成本高、常規投訴渠道處理乏力等困境。
四種模式化侵權手法
四川省消委會揭秘了這種套路的模式化侵權手法,有以下四種。
一是甜蜜炮彈,精準投放“薪誘餌”。“零經驗”“日結300+”“免費培訓”“保底收入”“時間自由”等營銷話術直擊學生經濟壓力與成長焦慮。配音、剪輯、插畫等行業是重災區,不法機構宣稱配音兼職月入過萬、能獲得遠超市場均價的高薪,以“輕松變現”“高額回報”為誘餌吸引關注,實則用高收益預期掩蓋消費陷阱,誘導消費者為虛假機會買單。
二是制造焦慮,虛夸培訓高價值。以“專業不符”“需專項技能認證”“基礎薄弱無法勝任”等理由貶低消費者現有能力,制造“不培訓就會失業、錯失機會”的焦慮感,通過心理打壓迫使消費者接受高價課程。夸大培訓價值,以“投資自己穩賺不賠”“只會多不會少”吸引下單,以“名額馬上沒了”“現在搶購福利多”等話術營造稀缺感。
三是規避風險,金融杠桿誘導消費。吹噓培訓貸款為“公司墊付”“分期無壓力”“正常流程”等,刻意回避貸款風險。以快速讓消費者點擊“認證”“審核”,刻意規避“貸款”“利息”“征信”等關鍵詞,讓消費者常在不知情下“被貸款”。
四是合同迷霧,霸王條款侵權益。以“先學后付”“每月僅需幾百元”“零首付分期”為噱頭,誤導消費者在未明確貸款性質時簽署分期協議,將培訓費用轉化為金融債務。一旦簽約,即便課程質量低劣也須償還貸款,面臨催債騷擾、征信受損等風險。拋出冗長《培訓協議》和隱藏的《貸款/分期合同》,偷天換日讓消費者簽訂不公平合同,合同中暗藏“7天冷靜期后不退費”“違約金高達40%”“指定某地仲裁委仲裁”等霸王條款,限制消費者權益。若因課程質量問題要求退課,可能被索要高額違約金,甚至面臨起訴威脅,大幅增加維權成本。
避“坑”四注意
對此,四川省消委會發出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四點。
一是要警惕“高薪”誘惑,拒絕“速成神話”。對“免費培訓”“零門檻月入過萬”“學完即派單”等夸大宣傳保持警惕。配音、播音等行業通過短期速成難以達到兼職標準,如果有相關的愛好或職業規劃,應當選擇正規的培訓渠道,系統學習。
二是要看清合同條款,拒絕來歷不明的分期貸。警惕將“培訓貸”偽裝成“學習費用分期”“先學后付”等話術,拒絕在未明確資金性質的文件上簽字,避免個人信息被濫用或卷入債務糾紛。務必逐條研讀貸款合同,明確貸款金額、利率、還款期限及逾期責任,避免被“限時優惠”“名額稀缺”等話術催促簽約。
三是查驗機構資質,拒絕高風險企業。對于社交平臺上的廣告推廣,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機構經營狀況,查看是否存在經營異常或行政處罰記錄,避免被虛假宣傳迷惑誤導。重點規避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投訴較多的機構,降低消費風險。
四是強化維權意識,拒絕暴力催收。從接觸宣傳信息開始,就要注意留存各類證據,包括宣傳頁面截圖、聊天記錄、合同文本、付款憑證、課程質量不佳的相關證明(如錄屏、截圖)等。這些證據在后續維權過程中至關重要,能夠幫助消費者更有效地主張自身權益。如遇消費糾紛,與商家協商無果可撥打12345或通過“全國消協智慧315”小程序投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撤銷合同并追回款項。面對商家威脅恐嚇要勇于維權。涉及暴力催收等嚴重情況,應及時報警,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四川省消委會建議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對涉案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實控人實行動態監測,防止其轉移資產、注銷逃避。強化源頭治理,督促平臺履行法定責任,優化平臺管理機制,實現“以網管網”。為凈化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牢不可破的防護網。
律師觀點:
“高額違約金”“不可退課”等屬無效條款
四川省消委會法律顧問團律師、四川博紳律師事務所李凊認為,上述“配音培訓貸”案件,其核心在于培訓機構以“高薪兼職”“包接單”等虛假承諾誘導受害人簽訂合同,并隱瞞分期貸款的實質風險,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合同中“高額違約金”“不可退課”等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違反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四百九十七條,應屬無效。若機構蓄意失聯、卷款跑路或偽造資質,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而社交平臺未嚴格審核廣告主資質及宣傳真實性,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應承擔連帶責任。
四川省消委會法律顧問團律師、北京大成(成都)律師事務所蔡開劍表示,涉事機構合同中“數字化產品不可退費”“高額違約金”等條款涉嫌違法,受害人若能證明簽約時被誤導或條款未被合理提示,可依法主張條款無效或撤銷合同;機構以“高薪兼職”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的行為,如有證據證明構成消費欺詐,受害人有權要求三倍賠償。此外,機構委托不正規催收方以短信轟炸、威脅起訴等方式追債,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其經營異常、資質存疑等問題亦需監管部門介入查處。
責任編輯:呂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