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10月12日訊(記者黃俊毅)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集體進步介紹《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有關情況。林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唐芳林在發布會上表示,制度《方案》提出了加快推進“三權分置”、改革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深化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集體進步探索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林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8項主要任務,制度概括起來講,改革就是深化重點圍繞“穩、活、集體進步融、林權試”4個字,制度對深化集體林改作了系統部署。改革一是深化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二是放活林地經營權,引導林權流轉,培育規模經營主體,實施興林富民行動。三是打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深度融合。四是支持福建、江西、重慶建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精耕細作一批改革“試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