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注意到,中國止此次行政審批“瘦身”,藥店藥店在取消行列的-防事項中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
此前,合規人社部發布《關于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的成定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全面取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的點應第方“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的“兩定”資格審查。業內人士認為,開展取消“兩定”后,評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數量會擴大,中國止消費者會有更多的藥店藥店選擇。另一方面,-防審查取消后,合規將進一步減少行政干預,成定利于促進醫療機構的點應第方公平競爭。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取消審批之后,開展如何加大監管,防止不合規零售藥店成為定點,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根據《指導意見》,統籌地區人社部門應將定點醫藥機構條件主動向社會公開,同時,經辦機構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評估機制,探索通過第三方評價等方式開展評估,選擇服務質量好、價格合理、管理規范的醫藥機構談判簽訂服務協議。
《指導意見》指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通過調查、抽查等多種方式對經辦機構和協議管理的醫藥機構執行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履行服務協議情況以及各項監管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提出整改意見,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涉及其他行政部門職責的,移交相關部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