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撐腰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分別在廣州、推進深圳、線下珠海、無理河源、由退惠州、貨需東莞、法律中山、撐腰江門、推進茂名、線下清遠、無理揭陽及云浮等地廣泛招募并組織發動消費志愿者,由退以真實線下消費退貨的貨需方式,對上述地區隨機抽取的法律共計303家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店進行消費體察調查。體察結果顯示,撐腰消費志愿者對線下無理由退貨體驗整體滿意度為80%。
近兩年,全國多地已經相繼開展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踐諾活動,參與承諾的商家越來越多,涉及的商品或服務種類越來越多,受益的消費者越來越多。
可以說,線下無理由退貨在日益凝聚消費者、商家、市場和監管部門的共識,在積極準備機制建設的條件,有成長為線上無理由退貨必要補充甚至與線上無理由退貨 “并駕齊驅”的發展趨勢。
無理由退貨順應了消費的潮流和趨勢,代表了先進的消費理念。進一步發展完善線下無理由退貨機制是消費維權的需求,也是繁榮實體經濟、增強市場活力的需求。目前,各地推行的線下無理由退貨活動都以商家的承諾踐諾即契約責任為基礎,活動的前提是商家的自愿參與,而商家的發展理念、維權價值觀不盡相同,這也就決定了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踐諾活動參與主體的局限性。同時,由于活動的決定權、設置權主要掌握在參與商家手中,不同商家針對退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允許退貨的時間等事項,選擇的方案也不同。比如,有的商家允許七天無理由退貨,有的則允許十天,還有允許十五天、三十天甚至更長時間的。不同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線下無理由退貨的統一性和公平性。
基于線上無理由退貨的機制經驗,基于線下無理由退貨的實踐支撐,線下無理由退貨法治化的環境已經逐漸成熟,有必要推動線下無理由退貨由契約責任上升為法律責任,依法規定線下商家的無理由退貨義務和消費者對應的實體消費“后悔權”,明確線下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條件、流程、時限以及不予退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商家不履行義務的法律責任、監管部門的監督措施等。有法可依的線下無理由退貨更規范、更權威、更公平,也更具可行性,能為消費者營造更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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