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晉江規范民間游散藝人管理 民間游散藝人須備案方可演出
近日,晉江晉江市文體新局牽頭制定的規范管理《關于進一步規范民間游散藝人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這意味著晉江將進一步規范管理民間游散藝人。民間民間
海峽網11月22日訊 (泉州網記者 張素萍)近日,游散藝人游散藝人晉江市文體新局牽頭制定的須備《關于進一步規范民間游散藝人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這意味著晉江將進一步規范管理民間游散藝人。案方
即日起,可演晉江將結合實際,晉江開展文化演出市場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規范管理今后,民間民間鼓樂吹奏、游散藝人游散藝人民俗表演等民間游散藝人將實行登記備案,須備同時《喪儀吹奏曲目建議導則》也已制定出爐。案方
民間游散藝人 須取得資質方可演出
據介紹,可演為深入貫徹黨的晉江十九大關于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行動的精神,晉江《關于進一步規范民間游散藝人管理的通知》近日出臺。《通知》稱:晉江將全面開展鼓樂、民俗等殯儀有償服務團體的調查排摸工作;加強民間游散藝人營業性演出引導,加強社風民風建設,打擊各類低俗表演活動;加強曲目演奏指導,逐步將有組織、跨地域、收費性的游散藝人團體納入管理軌道。
為此,晉江各鎮(街道)將集中人力,了解本轄區內從事鼓樂、民俗等有償演出服務的團體或個體演員等民間游散藝人動態,做好信息登記和排查,鼓勵引導藝人填報調查摸底表,游散藝人需主動配合填報,力求排查率達到100%。并梳理游散藝人名單,建立信息庫。
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游散藝人,申請個體演員備案和文藝表演團體設立許可,依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到晉江市文體新局進行文藝表演團體的審批或個體演員的備案,取得資質后方可演出,并按程序于演出前三日申辦營業性演出活動許可。
制定“喪儀曲目”建議導則 將加強查處婚喪違法演出
晉江市文體新局還制定了《喪儀吹奏曲目建議導則》,加強農村地區演出市場監管,大力扶植、促進優秀演出活動,引導從事殯葬演出服務的游散藝人規范演出。
與此同時,晉江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將加強對在農村紅白喜事中擅自舉辦違法演出活動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含有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色情、淫穢、封建迷信等內容的違法演出行為,對擅自違規從事演出的活動堅決予以取締,必要時將根據相關條例,依法予以取締,沒收演出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透露,下一步,晉江市文體新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召開游散藝人管理工作會議,相互探討交流,查找不足,推進工作,完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