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承兌承兌小律來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匯票匯承匯票承兌匯票背書匯承{ 厲害},背書背書承兌匯票背書什么意思很多人還不知道,厲害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什意思
(一)承兌匯票背書是承兌承兌什么意思?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行申請并經開戶行同意承兌,匯票匯承匯票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背書背書票據。承兌出票人簽發的厲害商業匯票,是什意思銀行基于對出票人信用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我國銀行承兌匯票每張最高面值1000萬元(實際操作中遇到過1億元面值的)。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0.5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算。受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申請人未能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付款,將按規定收取逾期罰息。
(2)承兌匯票背書有什么特點?銀行承兌匯票背書的主要特征是:背書是一種附屬的票據行為;這是一項重要的法律行為;是持有人作出的法律行為;背書的主要目的是轉讓票據上的權利。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背書轉讓票據權利時,應當依法作出相關記錄,票據即告交付。由于銀行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票據的幣種大大增加。但如果背書人不想繼續背書流通這張票據,也可以在票據背面寫上“不得轉讓”的字樣,這張票據就是不能背書轉讓的票據。該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的效力是,一般情況下,票據不能繼續轉讓,但被背書人繼續轉讓該票據的,背書人對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后取得該票據的權利人不承擔義務。這種做法限制了票據的流通,保護了當事人的意愿。
不可轉讓背書屬于“禁止背書”的范疇,即法律賦予當事人限制票據權利可轉讓性的權利。
如果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在匯票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該匯票將失去流通性。即使票據轉讓,也不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不享有票據權利。銀行承兌匯票的背書人在背書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不會使匯票喪失流通性。其效力僅在于背書人只對其直接被背書人負責,所有后續當事人,包括后續被背書人、背書人、最后持票人,均不承擔保證責任。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不能貼現,持票人也不能進行質押背書,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對于出票人書寫“不得轉讓”字樣的商業匯票,貼現或質押后的持票人不享有票據權利;背書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商業匯票,貼現或者質押后的持票人不得向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
(3)銀行承兌匯票背書錯誤的原因是什么?1.背書是不連續的。不連續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中最常見的錯誤。有兩種不連續的方式。
(1)名稱與印鑒完全不符。
(2)背書名稱與印鑒部分不符。
(3)封簽背書不規范或未蓋封簽。
2.委托收款出錯。
(1)多次委托收款。
(2)委托收款行與結算憑證委托收款行不一致。
(3)委托收款憑證填寫錯誤。
3.背書轉讓給個人。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