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腫瘤專家腫瘤治療在河北磁縣舉行的深刻有關癌癥學術交流活動中,參會專家討論癌癥晚期病人醫治,反思與會專家呼吁,傳統讓癌癥晚期患者有尊嚴的觀念死去。
摘要:
11月24日,腫瘤專家腫瘤治療在河北磁縣舉行的深刻有關癌癥學術交流活動中,參會專家討論癌癥晚期病人醫治,反思與會專家呼吁,傳統讓癌癥晚期患者有尊嚴的觀念死去。
河北省第四醫院康復疼痛科主任劉小立教授介紹,腫瘤專家腫瘤治療我國對晚期癌癥病人醫治存在弊端,深刻家屬往往采取隱瞞病情,反思哄騙病人,傳統并要求醫生也哄騙患者,觀念這種做法其實并不利于癌癥的治療。有時候讓病人知道自己的病情,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坦然接受現實,積極配合治療,讓病人余生里活得更幸福。
劉小立提出的提高病人生活質量和死亡質量的理論,主張將疼和痛區別對待,“疼”是一種感覺,而“痛”是一種主觀的感受。癌癥病人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種,癌癥晚期病人治療,要通過科學方法減少病人心理上的焦慮、抑郁、恐慌,使之毫無痛苦死去。
河南省安陽市腫瘤醫院李保中教授介紹,全球能夠做到癌癥規范化的醫院不足60%,我國癌癥治療的種種誤區令人擔憂。他說:“癌癥晚期病人治療不等于放棄治療,不等于胡亂治療,不等于過度治療。”并結合自己親身經歷的病患例子,深刻反思了我國腫瘤治療傳統觀念。
與會專家認為,國內實現癌癥治療規范化是一件任重而道遠的事業,希望更多的癌癥晚期病人都能夠得以“善終”
求醫小拓展:安樂死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 “安樂死”一詞源于希臘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無痛苦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我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癥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于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對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及處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實施使其在無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為。狹義專指對身患絕癥、臨近死亡、處于極度痛苦之中的患者,實施
促使其迅速無痛苦死亡的一種方式。又稱無痛苦死亡。一般多指后者。各國對安樂死是否合法存在爭論。持肯定態度的學者認為安樂死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癥并已臨近死期;
②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
③必須是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為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
④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托或同意;
⑤原則上必須由醫師執行;
⑥必須采用社會倫理規范所承認的妥當方法。